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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元定十八律与京房六十律有何关联?

蔡元定"十八律"直接脱胎于京房六十律——可以说蔡元定是把京房庞大繁复的六十律系统做了大幅裁剪与目的性重构,只保留前十八律来解决旋宫音差问题。二者关系非常明确,分层说明如下:


一、京房六十律简要回顾

西汉京房(前77–前37)《律术》以三分损益继续往下推:

  • 黄钟→林钟→太簇→……生足十二律后不停止

  • 继续三分损益下生/上生,直至第五十三次所得"色育"律与黄钟(倍半)只差约3.6音分(古代最小音差),京房认为近似回归,累计得六十律(实际是五十三次相生+初始十二律中部分重复命名=六十个节点)

京房目的:用六十律中不同律来替代十二正律在某些宫调中的偏音,使各宫七声音阶"还相为宫"时音程统一,且以"六十律一日分刻"附会历法。

问题:六十律过于繁琐,民间/雅乐无法实际操作,且仍基于三分损益,未解决本质上的不闭环。


二、蔡元定十八律 = 京房六十律的"前十八律截取+去繁存精"

蔡元定在《律吕新书·变律》中明确说:

"汉京房作六十律,其要以十二律为正,余四十八律为变……今取其前衍六变,附十二律之后,为十八律,以足旋宫之用,余皆删而不录。"

具体操作:

① 生律方法完全相同

蔡元定变律沿用京房的三分损益上下相生规则(阳律下生阴吕、阴吕上生阳律),不是另创新算法。

② 只取京房六十律中前六"变律"

京房六十律前十八个节点(含初始十二正律)对应:

京房律名

蔡元定称谓

属性

1

黄钟

黄钟

正律(宫)

2

林钟

林钟

正律

3

太簇

太簇

正律

4

南吕

南吕

正律

5

姑洗

姑洗

正律

6

应钟

应钟

正律

7

蕤宾

蕤宾

正律

8

大吕

大吕

正律

9

夷则

夷则

正律

10

夹钟

夹钟

正律

11

无射

无射

正律

12

仲吕

仲吕

正律

13

执始(京房第13律)

变黄钟

变律(比正黄钟高≈24音分)

14

去灭(第14)

变林钟

变律

15

时息(第15)

变太簇

变律

16

结躬(第16)

变南吕

变律

17

变虞(第17)

变姑洗

变律

18

迟内(第18)

变应钟

变律

蔡元定舍弃第19律以后所有京房律(包括京房重要的"分乌、期冷……色育"等后四十二律)。

③ 关键限制——变律不为宫

京房六十律中某些变律理论上也可作宫(尽管极少用),蔡元定严格规定:

  • 只有十二正律可为宫

  • 六变律仅作填充音差用(替补变徵、变宫或闰位,使七声结构统一)

  • 这一限制使旋宫需求只需六变律即够,不必六十律


三、继承与区别对照

项目

京房六十律(西汉)

蔡元定十八律(南宋)

生律法

三分损益继续相生至第53次≈近黄钟

同三分损益,只生到第18律

律数

60律(实际53次生律+重复命名)

18律(12正律+6变律)

变律用途

各宫可调中用任意变律替代偏音,部分变律可勉强为宫

变律只为补旋宫六处音差,不为宫

旋宫解决度

理论上可旋宫(用不同变律填坑),但极繁

理论上可旋宫(十二宫均可用变律补正),较简

黄钟还原

❌ 仍三分损益,第53律≈近黄钟非严格

❌ 同样未解决,仍是修补

与历法附会

六十律↔六十甲子/六十日/六十调

不强行附会六十,只取前十八,更纯律学

历史意义

首次系统提出变律解决旋宫,开创先河

精简京房说,使变律理论简明可述,直接影响明清律学讨论


四、蔡元定为什么要"删减"京房六十律?

蔡元定在《律吕新书》中给出理由:

  1. 六十律过繁,非圣王制礼作乐之本——孔子删诗书,律学也应"约而归诸黄钟"

  2. 旋宫所需变律只需六——十二正律各为宫时,只需在六个关键位置(执始、去灭、时息、结躬、变虞、迟内)用变律替补即可使七声音阶统一,多余五十二变律徒增纷扰

  3. 避免京房谶纬附会——京房把六十律与卦气、风角、灾异绑定,蔡元定剔除此层,回归"律为声气之元、度量之本"


一句话总结

蔡元定十八律 = 京房六十律前三分之二(前十八律截取),六变律即京房第13~18律(执始、去灭、时息、结躬、变虞、迟内),沿用三分损益生律法,但删去其余四十二律,并严定变律不为宫、只用于填补旋宫六处音差——是对京房变律思想的继承、简化与理性化重构,去其繁琐谶纬,留其核心"变律补差"的律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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