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彦和收云,神宗尝有手诏云:求于所不产,取于所非时,不可也。余赞曰:“德音之谓欤!”陈刑部缜云,荆公作相时,尝欲作当十钱。神宗曰:“刑狱自此滋张矣。”遂已,《时政记》载之。 继续阅读:杂记 原文 此文由 怡心湖 编辑,若您觉得有益,欢迎分享转发!:首页 > 历史人文 » 《甲申杂记》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