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心湖

为什么要进行纽伦堡审判?

1945年5月,欧洲法西斯阵营彻底溃败;11月,纳粹德国的主要战犯被押上被告席,接受世界人民的审判。由于这次审判在德国的纽伦堡进行,因此称为纽伦堡审判。

纽伦堡审判之前,在同盟国阵营内,并不是所有的国家都赞成设立一个专门的法庭对战犯进行审判的。也许是出于对纳粹的刻骨仇恨,苏联认为法庭审判劳民伤财,完全是多此一举;就连法治传统深厚的英国也主张直接处死这些罪大恶极的战犯,认为这些人在策划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就给自己签发了有罪判决书并送达了死刑执行令,无需再审判。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罗伯特·H·杰克逊坚持要依循法律程序、根据法律来审判这些人。他说:“如果你们认为战胜者在未经审判的情况下可以任意处死一个人的话,那么,法庭和审判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人们将对法律丧失信仰和尊重;因为法庭建立的目的原本就是要让人服罪。”最终,大家认同了杰克逊的意见。1945年8月8日,苏、美、英、法四国政府在伦敦签订关于控诉和惩处欧洲轴心国主要战犯的协定,四国决定组成一国际军事法庭,代表全体反法西斯同盟国对纳粹战犯进行审判。

此文由 怡心湖 编辑,若您觉得有益,欢迎分享转发!:首页 > 历史人文 » 为什么要进行纽伦堡审判?

()
分享到: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