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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不执行组织决定的纪律处分与义务履行

01纪律处分条例解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九条,针对拒不执行组织人事决定的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定分为两款:第一款指出,对于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党员,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而第二款则进一步强调,在特殊时期或紧急状况下,此类行为将面临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更严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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