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基本药物遴选范围
(1)国家基本药物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卫建委、国药监部门颁布药品标准的品种。
(2)“独家生产品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应当经过“单独论证”。
【注】急救、抢救用药除外。
(3)不能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与从基本目录中调出情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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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本药物遴选范围
(1)国家基本药物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卫建委、国药监部门颁布药品标准的品种。
(2)“独家生产品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应当经过“单独论证”。
【注】急救、抢救用药除外。
(3)不能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与从基本目录中调出情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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