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进口药品注册管理
4.进口、出口麻醉药品和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精神药品,应当持有国药监部门颁发的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
5.首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药品,在销售前或者进口时,应当指定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销售或者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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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进口药品注册管理
4.进口、出口麻醉药品和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精神药品,应当持有国药监部门颁发的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
5.首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药品,在销售前或者进口时,应当指定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销售或者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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