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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寸集》蓦山溪大师注解(三、四)

三、论阴阳生死  

五行干支之说,已详论于干支篇。干动而不息,支静而有常。以每干流行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系焉。阳主聚,以进为进,故主顺;阴主散,以退为进,故主逆。此长生沐浴等项,所以有阳顺阴逆之殊也。四时之运,功成者去,待用者进,故每干流行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又有一定。阳之所生,即阴之所死,彼此互换,自然之运也。即以甲乙论,甲为木之阳,天之生气流行于万木者,是故生于亥而死于午。乙为木之阴,木之枝枝叶叶,受天生气者,是故生于午而死于亥。夫木当亥月,正枝叶剥落之候,而甲何以生?却不知甲为木之生气,外虽剥落而内之生气已收藏饱足,可以为来春发泄之机,此其所以生于亥也。木当午月,正枝叶繁盛之候,而甲何以死?却不知外虽繁盛,而内之生气发泄已尽,此其所以死于午也。乙木反是,午月枝叶繁盛,即为之生,亥月枝叶剥落,即为之死。以质而论,自与气殊也。以甲乙为例,余可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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