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佛教因果律的根本原则:恶缘必感恶果,发心不遮业报
《大般涅槃经》明确开示:“以业因故堕于四趣,为度众生故生是中。然我久已断诸趣因。”(卷四)佛陀示现恶道度生,实以清净愿力为基,早已断尽恶业之因,其 “入恶” 是化现而非造业。龙树菩萨进一步阐释:“菩萨为度众生故,以方便力现作恶业,实无恶业。”(《大智度论》卷十五)此 “方便” 需以 “不造新业” 为前提,绝非主动结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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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经》明确开示:“以业因故堕于四趣,为度众生故生是中。然我久已断诸趣因。”(卷四)佛陀示现恶道度生,实以清净愿力为基,早已断尽恶业之因,其 “入恶” 是化现而非造业。龙树菩萨进一步阐释:“菩萨为度众生故,以方便力现作恶业,实无恶业。”(《大智度论》卷十五)此 “方便” 需以 “不造新业” 为前提,绝非主动结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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