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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六十五章解义

道德经第六十五章解义

第六十五章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注解:古时候善为道的人,并非以德仁义礼去开显民众的智慧,因为这些虽然是道的精华,但不是道的智慧。所以德仁义礼并非道的自然无为的智慧!在老子看来丧失了道的智慧,就是愚蠢的开始,所以既然已经丧失了道的智慧,那么就用德仁义礼这四仪去管理和引导民众,先不去开显他们道的智慧,而是先以德仁义礼去约束民众的自私和欲望,这样先以德愚民(以德愚民即先以德教化民众),然后再引导民众了悟道的智慧。道包含了一切道德。而失去道的一切德仁义礼则不能涵盖道。因为德仁义礼只是道的一部分,是道的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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