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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十九章解义

道德经第十九章解义

第十九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注解:大部分世俗人并不想成为真正的圣人,他们并不严于律己,并不真正去实修,而是想窃取圣贤的名声和智慧,因此很多人都想用虚伪来把自己打扮成圣贤的样子,希望公众能够像尊重圣贤一样尊重他们自己。他们心中的成为圣人的欲望如果不死,他们盗窃圣贤名声的欲望就不会停止(这就是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作为文治教育,要引导人民杜绝由自私的欲望成为圣贤的心理,要真修实干成为真正的圣贤,而不是一边抱着自私的心理和欲望,却想获得和圣贤一样的名声和地位(即和圣贤一样受到同样的尊重),要引导人民放弃世俗社会建立在欲望之上的自私的智慧,这样人民的利益不论是从心理生理还是从社会和谐安定上,都会得到百倍的提升;作为文治教育,要引导人民杜绝虚仁,放弃假义,要彻底杜绝放弃虚假的仁义,这样人民才会重新变得孝慈;作为文治教育,要引导人民杜绝建立在欲望自私上的投机取巧,放弃建立在自私欲望上的不当利益,这样盗贼就会渐渐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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