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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知而住(七)——《瑜伽师地论》笔记(八0九)

卷二十又应次第受用饮食,不应以饭覆羹臛上,不以羹臛覆其饭上,不应饕餮受诸饮食,不应嫌恨受诸饮食。不太不太细食,不应圆抟食,不应舐手不应舐钵,不振手食不振足食,不应啮断而食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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