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公众号:寻荀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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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荀子“不求知天”而求“治道”,求治则须本乎人性人情。探人性可玄,言人情总实,荀子主张“天情”论下“扰情—养情”。荀子思想有一个“由礼到法的发展”,学说上是“由礼到法的桥梁”。于礼法关系,荀子谓礼法相通而礼高于法,或谓礼法并用而法强于礼,或谓礼法分用而各有侧重。“灋”(法)从“??”(獬豸)即与判断是非曲直之事相关,从“氵”则表标准义(如準字从氵),故“灋” 本义即是非标准义。《说文》“灋,刑也”及《论语》“齐之以刑”等“刑”字本作“?(井刂)”,从“井”之“?”是秩序与条理义,与“法”的标准义相关。荀子重视治道,重视治理效率,故主张沿礼而张法,且荀子也重视法治正义与法治艺术。荀子是先秦最精通治道或法治的一位儒家,是一位真正最具有现代意义的旷世大儒,其劝学、修身之外的制度之思极具现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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