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算是邪淫,怎样算偷盗,怎样算杀生,怎样算是妄语。这些行为会有怎样的恶果恶报呢?邪淫指的是与他人的妻(夫)女(子)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他人妻(夫)女(子)指的是:被父母、兄弟姐妹、亲戚、族人所监护的未成年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女子(男子);或者宣誓成为宗教团体成员的女子(男子);在父母的决议下婚配或订婚的女子(男子);或是服刑中的女子(男子)。以及那些无论是自愿(爱情),或是为了衣食生活,或是为了某些财物乃至是为了改变人生境遇而宣誓成为他人妻子并承诺保持忠诚的女人。我们将前述这些女人称为“已有所属者”。当某人与这些已有所属者发生性关系时,如果双方是你情我愿,那么双方都会有邪淫的恶报。如果其中的一方是被强迫,那么这个真实被害的一方是没有恶报的。所谓的“真实被害”,指的是真实的被强迫,发自内心的不情愿。而如果是半推半就,甚至是事后推卸责任伪称被害,这样不但会有恶报,并且恶报还会加重,因为谎言增益了恶果的缘故。邪淫的恶果会令我们的身份卑微贫穷,身体虚弱多病,不受重视,仇家多,或不自愿的持续投生为雌性,且经常容貌、性格或者身份不好身份低微。运气不好的时候还会投生到苦界,投生到恶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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