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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道德经》第十四章-视而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

《道德经》第十四章通行本原文:

视而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

搏之不得,名曰微。

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其上不徼,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

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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