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心湖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通行本原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

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此文由 怡心湖 编辑,若您觉得有益,欢迎分享转发!:首页 > 赞·中华 > 经验谈 »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
分享到: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