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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支持薛某元获得生态公益林补偿款的案例分析

01案件背景与纠纷起因

承包山场进行造林,是否能够获得生态公益林补偿款?这一疑问近日得到了长汀县人民法院的明确答复。薛某元,一位造林总承包人,因 生态公益林补偿款问题与福建省长汀县自然资源局产生了纠纷。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县自然资源局必须向薛某元发放这笔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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