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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混同财产,公司债得一起还

01股东“躲债”套路:个人账户收货款却不算公司账

现实中,不少老板像案例里的甲一样,把公司当成自己的“提款机”:用个人账户收货款、买材料、发工资,却不在公司账簿上体现一分钱。等公司真没钱还债时,他们便搬出“股东只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的挡箭牌,想全身而退。然而,法院只要查清“人格混同”这一关键事实,就会让股东从“有限责任”走进“无限连带”的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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