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吕氏春秋》在秦始皇“焚书”事件中基本没有被烧毁,得以比较完整地流传下来。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
不在明令焚烧的核心名单里:根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李斯建议焚烧的主要是《诗》《书》、六国史书(非秦记)以及“百家语”。虽然《吕氏春秋》属于“百家”性质的杂家著作,但它成书于秦统一前夕(约前239年),由秦相吕不韦组织编纂,曾在咸阳公开颁布,“布咸阳市门”,在秦国官方有一定地位,并未被明确列为重点禁毁对象。
-
博士官保留副本:焚书令规定“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也就是说,民间私藏的要烧,但朝廷博士官署所掌管的藏书可以合法保留。《吕氏春秋》作为秦国重要的文化成果,很可能在博士官处有存档,从而躲过一劫。
-
流传广且未被针对性销毁:吕不韦失势后书被冷落,但并未像某些六国史书那样遭到系统性铲除。加上它此前在民间已有一定传播,“悬千金其上”求改一字,流传较广,很难在短时间内彻底烧尽。

不过需要注意,“焚书”主要针对民间私藏,宫廷秘府仍有留存;《吕氏春秋》能完整传到今天,既得益于它未被严厉执行焚毁,也离不开汉代以后的传抄与注释(如东汉高诱注)。
此文由 怡心湖 编辑,若您觉得有益,欢迎分享转发!:首页 > 历史人文 » 焚书坑儒没有烧掉《吕氏春秋》吗?
法天则地,兼采百家:《吕氏春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