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秦朝地方行政制度
秦朝统一全国后,地方行政划分为36郡,后因平定南方而增至40郡,每郡之下再设县。在郡级层面,行政长官被称为郡守,副手则称丞。此外,还有郡尉一职,负责掌管武职甲兵。若为边郡,还会增设长史,主管兵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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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秦朝地方行政制度
秦朝统一全国后,地方行政划分为36郡,后因平定南方而增至40郡,每郡之下再设县。在郡级层面,行政长官被称为郡守,副手则称丞。此外,还有郡尉一职,负责掌管武职甲兵。若为边郡,还会增设长史,主管兵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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