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清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仿真枪、弩及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严惩涉枪涉爆涉弩涉刀等犯罪行为,确保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与新疆社会稳定,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部分器具实施管制的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发出以下通告:
01清缴非法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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