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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见证人签字的打印遗嘱效力:继承权争夺案的法律判析

01案件背景与争议

▲ 家庭背景与遗产争夺

之前情同手足的姐妹,如今却因母亲的遗产而成为了对立的竞争者。一份缺乏见证人签字的打印遗嘱,其效力究竟如何?这场姐妹间的遗产争夺战,最终将对簿公堂。陈某与王某夫妇在婚后多年无子,于是于1984年5月收养了陈甲,并在两年后自然生育了女儿陈乙。两姐妹在父母的抚养下长大成人,各自成家后分别在湖南省邵阳市和株洲市生活与工作。2020年2月,父亲陈某因意外离世,两姐妹决定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全部由母亲王某继承。然而,2022年11月母亲王某离世后,情况却发生了变化。亲生女儿陈乙持有一份遗嘱,试图将登记在她与母亲名下的住宅和登记在母亲名下的门面全部变更登记为自己所有。养女陈甲则认为这份遗嘱无效,她将妹妹陈乙诉至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要求按照法定继承来均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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