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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记: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
标准管理
(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
注册管理
(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
质量管理
(5)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
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6)
制定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7)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环节的违法行为
(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9)负责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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