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人之妻
? 西汉.韩婴《韩诗外传卷八》二十六章
【原文】
齐景公使人为弓,三年乃成。
景公引弓而射,不穿一札。
景公怒,将杀弓人。
弓人之妻往见景公,曰:“蔡人之子,弓人之妻也。此弓者,太山之南,乌号之柘,燕牛之角,荆麋之筋,河鱼之胶也。四物者,天下之练材也,不宜穿札之少如此。且妾闻奚公之车不能独走;莫耶虽利不能独断,必有以动之。夫射之道,左手若拒石,右手若附枝,掌若握卵,四指如断短杖,右手发之,左手不知,此盖射之道。”
此文由 怡心湖 编辑,若您觉得有益,欢迎分享转发!:首页 > 赞·中华 > 文言文 » 弓人之妻,西汉.韩婴《韩诗外传卷八》二十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