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杼曾参杀人曾参杀人,慈母不能信 《战国策·秦策二》【原文】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 继续阅读: 此文由 怡心湖 编辑,若您觉得有益,欢迎分享转发!:首页 > 赞·中华 > 文言文 » 投杼,曾参杀人《战国策·秦策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