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素,字大朴,邢国公李密之孙。任侍御史,时杜亚为东都留守,恶大将令狐运,会盗发洛城之北,运适与其部下畋于北郊,亚意其为盗,遂执讯之,逮系者四十余人。监察御史杨宁按其事,亚以为不直,密表陈之,宁遂得罪。亚将逞其宿怒,且以得贼为功,上表指明运为盗之状,上信而不疑。宰臣以狱大宜审,奏请覆之,命元素就决,亚迎路以狱成告。元素验之五日,尽释其囚以还。亚大惊,且怒,亲追送,马上责之,元素不答。亚遂上疏,又诬元素。元素还奏,言未毕,上怒曰:“出俟命。”元素曰:“臣未尽词。”上又曰:“且去。”元素复奏曰:“一出不得复见陛下,乞容尽词。”上意稍缓,元素尽言运冤状明白,上乃寤曰:“非卿,孰能辨之!”后数月,竟得其真贼,元素由是为时器重,迁给事中。时美官缺,必指元素。迁尚书右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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