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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辑要》之天干体象二

命理风水阴阳五行

#命理#五行#八字


丙火诗曰:


丙火明明一太阳,原从正大立纲常。

洪光不独窥千里,巨魄尤能遍八荒。

出世肯为浮木子,传生不作温泥娘。

江湖死水安能克,惟怕成林木作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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