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彦和断案#占官讼#辛卯日
戊申年七月辛卯日午将戌时,林文两辰生五十三岁,占官讼。
蛇 贵 后 阴
丑 寅 卯 辰
朱 子 巳 玄
合 亥 午 常
戌 酉 申 未
勾 青 空 虎
虎 合 贵 常
未 亥 寅 午
亥 卯 午 辛
父 未 虎◎
财 辛 卯 后◎
子 丁 亥 合
■邵彦和曰,“主有孝服妇人争讼,挟起卑幼,遂乃动众。夜贵加在日贵,宜暗中嘱托,庶可。传财太盛反化鬼,若要此事了,须是贴幼小财物自止。徒然有众人,不能成事也。”
■林文兄弟三人,又叔伯兄弟四人,分家产时,诸弟皆小,所分不均。厥后兄死,寡嫂与小弟论伊往日分产不公,叔伯兄弟从之,因而起讼。后果暗贴幼弟财物,幼弟无言,诸人皆散。 ■盖木局生干上午鬼,行年上又见寅贵人,午虽是关节,奈又是鬼,寅木又生鬼,故有事。贴幼子即止者,因宅上见亥,亥为幼子,亥水能制午火。然诸木又生于亥,故住与不住,皆由于亥,故必贴幼小方得止也。
■日上午鬼,为妇人,作太常,为服,故因寡嫂而动。三传生鬼,动众之象。夜贵加昼贵,贵人差递,宜告贵人。亥水作六合,故挟起卑幼。午鬼空无力,可以不贴妇人。亥能制午鬼,故宜贴卑幼耳。
1)日上午为鬼,乘太常,太常为服,午为妇人;戊申年,午戌为丧门吊客;行年午,行年上申寅财生起午鬼,故当年有事;初传未乘白虎凶申,未也是太常,故主有孝服妇人争讼
2)三传亥卯未合成木局,为财,但是木来生日上午火,传财化鬼;三合局故动众
3)扶起卑幼:末传亥为子孙爻,亥也是孩子,乘六合又是孩子之意,亥遁丁马
4)夜贵寅临昼贵午上,贵人差迭,适合暗中嘱托
5)贴幼小方自止:宅上亥水能克午火;辛卯日午未空亡,午空亡,故不需要贴财物,又被亥克制,故最终不能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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