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彦和断案#占前程#壬辰日
戊申年十一月壬辰日寅将未时,徐通判戊午生,生二月初二日未时,五十一岁,占赴任及前程。
青 勾 合 朱
子 丑 寅 卯
空 亥 辰 蛇
虎 戌 巳 贵
酉 申 未 午
常 玄 阴 后
后 空 勾 后
午 亥 丑 午
亥 辰 午 壬
财 午 后◎
官 己 丑 勾⊙
父 甲 申 玄
邵彦和曰:予详此课,不便明言,惟以廉洁二字勉之,并嘱其慎用奴仆,宜移父坟而己。乃退而告门人曰:“此课名乱首,通判日后因在任中受贿,为仆所持,遂奸其妻,通判终死于仆手。由其父墓,元武不垂顾,拒尸之故。若速移此坟,可保性命,否则戊午年必见凶矣。”
门人问其故,曰:“亥加辰,乃自取乱首,将得天空,仆犯主也。午为财,丑为官,丑官加午财上,故在任受贿。亥作天空为仆,财作天后为妻,临于天空之上,故主仆淫其妻,天后又主淫乱也。壬以申为父,加丑是父墓,元武长生,刚硬而不垂顾,为拒尸。午亥俱自刑,壬即亥,受辰士天空之夹克,乱首为下犯上,故终死于仆手也。”
徐通判辛亥年赴任,权州事,有一妇人打死一婢,徐得二千贯,从轻发落。厥后新知州赵公怪其用度过奢,遂与不足,欲动申文,得华宪副为之和解。而徐有仆童吉,常持二千贯以扶其主,遂奸其妻,徐知竟不敢明责。乙卯年徐调池州通判,不带此仆去,仆因怀恨。戊午年仆到池州,徐见叱之曰:“尔尚敢来耶?”仆次日持刃刺杀徐于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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