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彦和断案#占前程#乙巳日
戊申年七月二十三乙巳日午将亥时,沈四公康戌生,五十九岁,占事保正。
勾 青 空 虎
子 丑 寅 卯
合 亥 辰 常
朱 戌 巳 玄
酉 申 未 午
蛇 贵 后 阴
后 勾 阴 合
未 子 午 亥
子 巳 亥 乙
子 丙 午 阴
财 癸 丑 青
官 戊 申 贵
邵彦和曰:“课名四绝,末又绝神,不合亥水又来生日,绝中又起,奈何你母劝你休争,你女又劝,俱不听。下稍自做,虽得财,不善可恶,后必有悔。子为乙母,财临子上,主得母家产业,可移翁棺葬此内,必出贵子,为大和尚。汝亦葬祖侧也。”沈母乃童氏,其女亦嫁童家。童家役满,沈公欲争保正。母与女劝,俱不听,乃自做了。后童分家,请沈公作主,沈却于公共内,取一生坟安葬其祖。果四年生一儿,后为大和尚,于宁国府广教寺。盖乙以子为母,午为女,亥为父,申为翁,丑为墓,申加之,是为翁墓也。沈命庚戌,庚金墓丑,是自亦墓此矣。申为僧,丑为贤,上见贵人,生子当作大和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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