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生也,有宅地以居之,共存也,有莹地以藏之,譬之树根,本盘伏受地之气,以滋养枝叶,发露受天之气,以畅达,二者不可欠一也。 继续阅读:阴宅 此文由 怡心湖 编辑,若您觉得有益,欢迎分享转发!:首页 > 赞·中华 > 术数谈 » 阴宅立命之根,阳宅养命之原—论阴阳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