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字的本质是一种表义的“艺术形象”
文字其实是通过“象”对象的“形”来表义,这的确是其存在及创造的根本特点。然而文字“形象”的含义,不得仅用某种艺术的标准对其进行界定。文字的本质为多种逻辑和艺术相结合的形象体,是具备多个层次价值的艺术形象。既然将文字视作艺术形象,则必须理清何为“形象”及各种艺术的“形象”存在何种区别,如此才可以准确寻找到文字“形象”的位置。“形象”在汉语中包含了两层不同的意思:“形”,即客观存在的对象;“象”,即客观对象经过感觉所形成的主观意象。人类从猿进化成人,首先则是语言获得成熟的发展。中华民族的先民在长期性的进化环节创造了自身独有的语言,其主要代表就是汉语。汉语的根本性质为文明发展的“象形语”,由于汉语是原创性的语言,为了能够精准地交流及表达,创建了生动而又科学的“象形语”。正是因为口头语言的形象性特征,使得后来先民在此前提下创造了“象形字”。因此,文字的创造具有“象形语”完善的语音基础,并且还具有“以形象表义”的方法机制,进而创造出“象形字”,这是智慧高度成熟的重要象征。
此文由 怡心湖 编辑,若您觉得有益,欢迎分享转发!:首页 > 赞·中华 > 术数谈 » 文字心理 文字形象创造的艺术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