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心湖

《论命细法》注解节录


一、早年丧父或者丧母


1、财太旺,父凶——七杀带刑,八字安静者不验。


乾造:

癸癸己乙

酉亥丑亥  癸酉癸亥夹出戌,丑戌刑。

此文由 怡心湖 编辑,若您觉得有益,欢迎分享转发!:首页 > 赞·中华 > 术数谈 » 《论命细法》注解节录

()
分享到: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