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力法则的根本原理
(一)自作自受的业力观
《大宝积经》有云:“假使经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此语深刻揭示了业力的永恒性与自受性。众生所经历的苦乐,皆源自自身往昔的造作,而非外力的无端强加。古德亦有开示:“善恶之道,会当归之。”无论历经多少劫数,业的种子始终不会消亡,一旦因缘成熟,便会结出相应的果报。这就好比我们在田地里播下种子,无论是良种还是劣种,只要给予适宜的阳光、水分和土壤,终将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善行如同播下希望的种子,未来会收获幸福与喜悦;恶行则如同埋下隐患的种子,日后必会尝到苦涩的果实。因此,我们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可以逃避因果的律则,一切的遭遇皆是自己过往行为的自然回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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