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玄真经》第七卷 微明 译文4
老子曰:道无正而可以为正,譬若山林而可以为材,材不及山林,山林不及云雨,云雨不及陰陽,陰陽不及和,和不及道。道者,“所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也”,无达其意,天地之间,可陶冶而变化也。
译文:道没有私心欲望树立公正而能够公平公正自然无为的运行,所以道可以作为公正的表率。譬如山上的森林没有私心欲望把某一棵树树立成木材而一部分树木却可以成长为木材,单独生长的木材不如得到整座山林的庇护,整座山林的生长不如得到天空云雨的庇护,天空的云雨的生成不如得到阴阳的平衡运行,阴阳的平衡运行不如冲气以为一混元太和之气,持一混元太和之气不如得到道的庇护。道的存在特性就是所谓的无形无状,还没有物体的现象产生。只有抛弃物欲,使身心无形无相,才能够逐渐通达道的内在含义,身心才能够像道一样于天地之间,不但可陶冶性情而且可以像道一样千变万化而不会违背道。(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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