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一)“汝取如是过患相已,复应数数取光明相,谓或灯明、或大火明、或日轮明、或月轮明。” 继续阅读: 此文由 怡心湖 编辑,若您觉得有益,欢迎分享转发!:首页 > 赞·中华 > 儒释道 » 初修作意(七)——《瑜伽师地论》笔记(九六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