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问:若壹切法自相成就,各自安立己法性中,复何因缘,建立二种所成义耶?答:为欲令他生信解故,非为生成诸法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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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五)“问:若壹切法自相成就,各自安立己法性中,复何因缘,建立二种所成义耶?答:为欲令他生信解故,非为生成诸法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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