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荀子》“性恶”说的缺陷,学界已多有讨论。而针对近年颇受关注的“性朴”说的内部缺陷之探究,却颇为鲜见。《礼论》篇所蕴含的性朴说,认为先天人性既可驱使众人以掠夺他人满足自身物欲;又可驱使圣人设定“度量分界”,以避免“争、乱、穷”,故不具有固定的伦理道德内容,本质上是一种“中性”(amoral)的人性观。较之性恶说,性朴说与礼义法度有更为顺畅的衔接、善恶评判更为清晰、与《荀子》书中天地自然非善非恶的性质相为呼应,而看似能以绵密胜之。然依照其人类创造礼义来达成给养人欲目的之思路,如若有人能够动用智虑,设计出全新的社会规则,更为妥当地满足人类物欲,则可全然摈弃为《荀子》所雅言的,历代圣王积累而成的“礼义之统”。对荀子学派而言,这必然成为性朴说致命的缺陷。我们以“陷阱”来比喻此种看似绵密,实则暗藏重大缺陷的观点。这一“陷阱”是由《礼论》将礼义作为手段来达成给养人欲的目的,以及先王创制礼义实则处于“知而无法”的状态所致。由此看来,《荀子》的人性观实则处于两难境地:一边是难以衔接礼义法度、评判标准存在漏洞的性恶思想,一边是看似绵密,却暗藏陷阱的性朴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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