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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谱中的避讳与谱禁影响深远


避讳的出现,大约是在二三千年前的周代,秦朝时正式确定下来,避讳之举盛行于唐代,最严格的却还是清代康雍乾时期,读书临文,皆须避讳,如有违犯,定惩不贷。

除君主名讳的本字及读音相同或字形相近的字须避讳之外,外戚、异国主和大成至圣先师孔子的名字,以及父祖等尊者的名字也须避讳。

避讳的方法通常是改字、改音、缺笔、空字和写“讳”字代替等。这种特殊的文化现象,一直充斥在辛亥革命以前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历代流传的文献之中,作为古代文献之一的家谱当然也不能例外。

家谱中的避讳,在汉代就已出现,从保留至今的东汉时所立的《孙叔敖碑》和《赵宽碑》就可看出。此二碑为他人所立,在行文中对所叙人物,大部分称字而不称名,这是汉代人避尊者讳常用的一种方式。

汉代以后的1000多年里,修谱中一般需要注意技术处理的仅仅是避讳问题。可到了清代,情况发生了变化,修谱时,不仅需要注意避讳,而且政府对谱书的内容、格式也有了些具体要求,一些内容被严格禁止,不能违背。

皇权的触角终于伸于这一纯粹私人家族的角落中,这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谱禁”。

对私人纂修家谱进行干预,最初发生在清高宗乾隆二十九年(公元1764年),起因是江西境内大量出现合族建祠现象,几个本来没有关系或关系不大的同姓家族,在省城或府城合资建立一座祠堂,供奉所谓共同的祖先,借以收敛钱财,导致祠产纠纷不断增多。

同时,受当时风气影响,各家族在纂修家谱时大都远攀古代君主作为自己的祖先,人人以华族帝胄自居,行文中经常出现一些僭越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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