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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史述:“大闹会审公堂案”

今天小编今天带大家了解一下上海历史,会审公堂初建时还有点像公堂的样子,但是在以后的发展中外国领事利用种种手段扩大其权力。大概到1895年后,洋人不仅参与了华人之间的诉讼,甚至还夺取了会审的终审权。以1903年上海发生的《苏报》案为例,按清朝法律,《苏报》案是严重的反政府事件,清廷要求该案会审后交中国法庭再审。外国人也知道,章太炎、邹容一旦被引渡出租界,必被清廷处以极刑,这也必将会引起中国人民的不满,从而造成严重反租界活动。因此,他们认为该案发生在租界,应由会审公堂裁决,拒绝引渡,最终仅以章太炎、邹容言论不当罪分别判了三年和两年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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