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官员很有意思,真正做事的是师爷,而这些人是没有编制的,是县太爷的私人“雇佣兵”。而衙役不但有编制,还有工资,但按规定只能当五年。但在儒家文化里,规定永远都是死的,而中国人是最“活”的。所以,有的衙役在县衙一干就是一辈子。但很多人并不知道,衙役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下,属于下九流,和要饭的、修脚的、剃头的、八大胡同里的人一个档次。
而且,衙役如果完不成上面交给他的任务,不但自己要挨板子,家人也要跟着一起受处罚。当然,将人分为三六九等是儒家那些狗东西弄出来害人的,所以儒生才是最“光荣的”。即便这样,为何在清代还是有人削尖了脑袋想当衙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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