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城市管理行动
今年,市民们纷纷向相关部门反映,城区甲、乙两家商户长期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以及绿化带内摆摊售卖,这不仅扰乱了城市秩序,还导致了交通拥堵和噪音污染。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以及属地街道联合行动,采取“文明劝导与柔性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这两家商户进行劝导。执法人员明确指出他们违反了《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并给予口头警告,要求在两日内进行整改。然而,两日后,甲商户积极响应并完成了整改,而乙商户却未能如期改正。因此,执法人员依法向乙商户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再次进行深入的法律法规教育。经过这次教育,乙商户终于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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