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背景与概况
2010年,为推动核电事业健康发展,同时规范乏燃料处理处置流程,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发布了《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后,在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获得通过,其中明确规定了核设施营运单位需按规定缴纳乏燃料处理处置费用。到了2018年,财政部进一步通知将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的征收工作交由税务部门负责,并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文由 怡心湖 编辑,若您觉得有益,欢迎分享转发!:首页 > 会·生活 » 核电站乏燃料基金的征收与使用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