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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兵役登记新规及法律责任详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四条、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实施兵役登记制度,并要求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必须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之前,根据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部署,进行兵役登记。 履行兵役登记是每位适龄男性公民的法律责任,也是他们应尽的光荣义务。适龄青年应当时刻牢记,自觉并按时完成兵役登记或查验工作。2025年兵役登记工作于1月1日全面启动,届时,符合条件的适龄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

01兵役登记新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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