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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民事主体地位及其职能

01居民与村民委员会的民事主体地位

◆ 居民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的性质与职能

第一百零一条明确指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有权从事与履行其职能相关的民事活动。即便村集体经济组织未设立,村民委员会也可依法代行其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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