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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微信沟通疏忽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解析

011.案件背景与经过

1.1 ◇ 案情回顾

姚某自2017年6月起,在中山市某灯饰公司担任物控主管一职。然而,在2020年4月22日,公司张贴了一份通告,并通知了姚某。通告中指出,由于姚某在工作群里多次未能及时回复信息,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延误了生产信息,且经过多次提醒仍无改善,因此公司决定按照规章制度对其作出开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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