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事我憋了很久了,今天必须说透。前天看见个帖子,说租客跟着中介看了一次房,后来自己联系上房东签了合同,结果被中介堵门骂"跳单"。评论区居然有人帮中介说话,说什么"人家带你看房就该给钱",看得我直摇头——这届网友还是太年轻,根本不知道租房市场的水有多深。
咱们先掰扯清楚什么叫"跳单"。民法典965条写得明明白白,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中介提供了独家房源信息、促成了交易、租客故意绕开中介。重点来了,现在满大街的中介有几个是正经提供独家信息的?他们干的都是同一件事:把58同城、安居客这些平台的前20页全包圆了,你搜出来的所谓"房东直租",十有八九都是中介用虚拟号注册的小号。
此文由 怡心湖 编辑,若您觉得有益,欢迎分享转发!:首页 > 走·江湖 » 中介只带看一次,我自己找到房东算跳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