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述道论的内容,是我国传统文化,也是传统功法中比较经典的观点,各家对道的论述,都是在此基础上派生的。比如《易经》所述的道,主要是建立在阴阳基础上的道,以阴阳规律论述天道、人道、地道。其规律与内容是道在阴阳层次的体现。儒家论述的人道,是道在封建社会阶段的体现,扩充言之,社会道德,是道在社会领域的自然体现。至于理学把道视为理而非客观之物,则是对道的虚无特性不认识,误以为道没有客观实在性,而仅有其理,这是未能超常智能对道的存在予以体察的结果。此论肇端于韩非,《韩非子·解老》中说:“道者万物之所然也,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故曰道理之者也……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定型于程朱理学,理学认为:“未有这事,先有这理。”“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朱熹·语类·理气》)对于传统道论的“无极而太极”也抽象了它原有的物质性,说:“无极而太极不是说有个事物光辉地在那里,只是说这里当初皆无一物,只是此理而已。”从这里可以看出,程朱理学,把道只看做规律、道理,而且是可以不依靠物质而先于物质存在,由此理生出万物,这与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生万物如出一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