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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资治通鉴》1121——法治与人治之辨

   原文:烈祖明皇帝中之下景初元年(公元237年),帝深疾浮华之士,诏吏部尚书卢毓曰:“选举莫取有名,名如画地作饼,不可啖也。”毓对曰:“名不足以致异人而可以得常士:常士畏教慕善,然后有名,非所当疾也。愚臣既不足以识异人,又主者正以循名案常为职,但当有以验其后耳。古者敷奏以言,明试以功;今考绩之法废,而以毁誉相进退,故真伪浑杂,虚实相蒙。”帝纳其言。诏散骑常侍刘邵作考课法。卲作《都官考课法》七十二条,又作《说略》一篇,诏下百官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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