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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形势的裹挟不得不站队,资深老手是怎么自保的?

【材料】《资治通鉴》汉纪 孝和皇帝 永元四年 公元92年
初,河南尹张酺,数以正法绳治窦景,及窦氏败,酺上疏曰:“方宪等宠贵,群臣阿附唯恐不及,皆言宪受顾命之托,怀伊、吕之忠,至乃复比邓夫人于文母。今严威既行,皆言当死,不顾其前后,考折厥衷。臣伏见夏阳侯瑰每存忠善,前与臣言,常有尽节之心,检敕宾客,未尝犯法。臣闻王政骨肉之刑,有三宥之义,过厚不过薄。今议者欲为瑰选严能相,恐其迫切,必不完免,宜裁加贷宥,以崇厚德。”帝感共言,由是瑰独得全。窦氏宗族宾客以宪为官者,皆免归故郡。
【译文】当初,河南尹张酺[pú]曾屡次依法制裁过窦景,窦氏家族败亡后,张酺上书说:
“当初窦家显贵时,群臣阿谀奉承他们惟恐不及,都说先帝临终托孤窦宪,窦宪心怀忠诚如伊尹、姜子牙,更有甚者,将邓叠的母亲比作周武王的母亲。如今圣上严厉制裁窦家之后,众人又都说窦宪等人死有余辜,不再顾其前后言行不一,也不区分窦家人之中的好坏,只要是窦家人就都该死。臣见夏阳侯窦瑰一贯忠诚善良,他曾与我交谈,经常表露出为国尽节之心,他约束管教宾客,从未违法犯罪。臣闻王道之政,对于亲属的刑罚,原则上能够赦免三次,宁肯过于宽厚而不可过于刻薄。如今有人建议为窦瑰选择严厉干练的国相,我担心这样会使窦瑰遭到迫害,性命难保,应只对窦瑰宽大处理,以显示皇恩浩荡。”张酺的话让和帝动容,因此窦瑰独得保全。窦氏家族及其宾客,凡因窦宪的关系而当官的,一律遭到罢免,都被遣回原籍。【解析】这段材料非常有意思。很多人都以为张酺公私分明,不畏强权,但如果只是看到这一点,就显得单纯了些,建议加强学习,或远离政治。依我看,事情恐怕不只是材料记载的这么简单,至少还有另一种可能性。咱们简单的分析下。一、一个人不可能枪毙两次人可能犯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但不可能在头一个地方摔死两次。材料中说:
河南尹张酺,数以正法绳治窦景
那么问题来了,窦景犯的是什么罪?把《资治通鉴》往回翻几页,汉纪三十九,永元元年,公元89年7月。
窦氏兄弟骄纵,而执金吾景尤甚,奴客缇骑强夺人财货,篡取罪人,妻略妇女。商贾闭塞,如避寇仇。又擅发缘边诸郡突骑有才力者,有司莫敢举奏。袁安劾景“擅发边兵,惊惑吏民;二千石不待符信而辄承景檄,当伏显诛。”又奏“司隶校尉河南尹阿附贵戚,不举劾,请免官案罪。”并寝不报
这段材料讲的是窦家兄弟骄纵,其中窦景犹甚,犯的都是杀人越货、私放囚犯、抢掠妇女这种事,商人看到他就更看到阎王爷一样,这个窦景真是个窦阎王。更要命的是,这个窦景,没有虎符就可以调动边军,还将边境突骑中的精锐擅自据为己有,这尼玛不管那一条都够得上砍头了。所以司徒袁安弹劾窦景,说他当伏显诛问题就出在这里,既然材料中说:
河南尹张酺,数以正法绳治窦景
既然河南尹张酺屡次按律制裁窦景,窦景又犯的是死罪。请问,窦景如何经得起屡次制裁?按照汉律,一次就要了窦景的老命。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张酺的制裁都没有达到效果,都属于无效制裁。至于是有心还是无意,就只能任由后人评说了,如果是无意的,最多算是能力问题,办案不力,这位同志能力还需要提升,大节不亏。如果是有心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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