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心湖

《道德经》第二十七章 辅物

第二十七章(64):辅物

其安也,易持也。其未兆也,易谋也。其脆也,易判也。其微也,易散也。为之于其未有也,治之于其未乱也。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成之台,作于羸土。百仁之高,始于足下。为之者败之,执之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也,故无败也;无执也,故无失也。民之从事也,恒于其成事而败之。故慎终若始,则无败事矣。是以圣人欲不欲,而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而复众人之所过;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

此文由 怡心湖 编辑,若您觉得有益,欢迎分享转发!:首页 > 马·春风 » 《道德经》第二十七章 辅物

()
分享到:

相关推荐